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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狄金森的作品10个最少5个

篱笆那边秘密孤独是迷人的神奇的书
搜一下:狄金森的作品10个。(最少5个)

狄金森的作品10个最少5个

2,狄金森的代表作是3个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以诗风独特,以文字细腻、观察敏锐、意象突出著称。她的代表作有《我为美而死》、 《篱笆那边》、《如果你能在秋季来到》等。 http://tieba.baidu.com/f?kz=206955052
我只知道一个:《我为美而死》

狄金森的代表作是3个

3,狄金森的资料50字

 狄金森(1830—1886),美国著名女诗人。1830年12月10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当时还是个小镇的艾默斯特;在艾默斯特学校受完中等教育又入芒特霍利约克女子学院就读不足一年。从25岁开始,弃绝社交,在家务劳动之余埋头写诗;到1886年5月15日,由于肾脏疾患而在昏迷中离去时,已给人间留下了自成一格、独放异彩、数量可观的诗篇。

狄金森的资料50字

4,美国的狄金森是何方神圣有什么作品求他的简介

艾米莉·狄金森(又称狄更生)(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国传奇诗人,她深锁在盒子里的大量创作诗篇是她留给世人的最大礼物。在她有生之年,她的作品未能获得青睐,然而周遭众人对她的不解与误会,却丝毫无法低损她丰富的创作天分。根据统计,艾米莉惊人的创作力为世人留下1800多首诗,包括了定本的1775首与新近发现的25首。基本信息个人概况 外文名:EmilyDickinson国籍:美国出生地:美国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镇出生日期:1830年12月10日逝世日期:1886年5月15日中文名:艾米莉·狄金森其他作品:《我一直在爱》《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

5,谁是艾米莉迪金森

祖上是当地望族,父亲一度出任国会议员,家庭以保守的传统自居。她从小受到正统的宗教教育,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单调平静,很少外出,仅作过一次旅行。20岁开始写诗,早期的诗大都已散失。1858年后闭门不出,70年代后几乎不光房门,文学史上称她为“阿默斯特的女尼”。研究者至今仍不明白她长期隐居的原因。 艾米莉·迪金森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作为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她的地位甚至已凌驾于沃尔特·惠特曼之上,就驾御英语的能力来说,有人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甚至还有人断言,她是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萨福以来西方最伟大的女诗人。迪金森生前发表作品很少(仅仅八首),而且大部分是匿名和未经她许可而发表的。

6,狄金森简介

狄金森 艾米莉·狄金森(1830—1886),美国著名女诗人。1830年12月10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当时还是个小镇的艾默斯特;在艾默斯特学校受完中等教育又入芒特霍利约克女子学院就读不足一年。从25岁开始,弃绝社交,在家务劳动之余埋头写诗;到1886年5月15日,由于肾脏疾患而在昏迷中离去时,已给人间留下了自成一格、独放异彩、数量可观的诗篇。 在她生前,她的诗只有10首公开发表过;其余的都是她死后30年内由亲友整理、结集,陆续出版的。 她的诗公开发表后,得到了越来越高的评价。除了20世纪30年代由于评论界派别之见而一度有过分歧之外,经过半个世纪反复品评、深入研究,狄金森作为对美国文学作出了重大独创性贡献的大诗人的地位已经确立。有人断言她是公元前7世纪莎弗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有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几乎在任何一部美国诗文选集中,狄金森的诗都占有显著的地位;她的诗拥有众多的读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惠特曼的诗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 狄金森对诗歌的传统规范表现了不驯的叛逆姿态。狄金森倾向于微观、内省,艺术气质近乎“婉约”。 她写爱的萌动,爱的燃烧,爱的丧失,有甜而不腻的喜悦,炽烈而蕴藉的吐露,苦而不酸的沉痛,绵绵难绝的长恨。爱,是她诗歌题材的重心,写来清新别致。 她写自然如家园。常有细致入微、准确生动的描绘。有些平凡的景象,在她笔下总能使人感受到一种无可置疑,确实存在,而又不曾为常人意识到的美。 她爱生活和生命,试图多侧面、多层次地探索、解释和表达生的意义。 她写死亡,不同凡响,尤其和流行的感伤滥调大异其趣。她的死亡诗,很有点一死生、齐彭殇的味道,却又不完全是,因为她虽不畏死,却更眷恋生,一想到生活,就能使她“心醉神迷”。 她的思辨能力和想像力一样强,她写哲理精辟深邃,警句连篇,耐人寻味。在一般情况下,她的理念总是带有可感知的特征,总是以有尺寸、有音响、有色彩、有质感的形体出现;但是她也不避抽象。 狄金森可以说是灵魂风景画的丹青妙手,但也不排斥政治性的重大题材。她在相对意义上的内向,不是自由的选择,而是她那基本上作为家庭妇女狭窄的生活圈子强加给她的无可奈何的限制。 她的语言,一洗铅华,不事雕饰,质朴清新,有一种“粗糙美”,有时又如小儿学语那样有一种幼稚的特色。在韵律方面,她基本上采用四行一节、抑扬格四音步与三音步相间,偶数行押脚韵的赞美诗体。但是这种简单的形式,她运用起来千变万化,既不完全拘泥音步,也不勉强凑韵,押韵也多押近似的“半韵”或“邻韵”,有时干脆无韵,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一种具有松散格律的自由体。

7,狄金森与篱笆那边介绍

这首诗篇幅短小,平白如话,记叙了“我”想爬过“篱笆”去摘草莓却又担心上帝责怪的矛盾心理,以及对“上帝”“如果他也是孩子/他也会爬过去”的猜测。在平实语言后面,诗人究竟想告诉人们什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著的《教师教学用书》作了如下分析:“面对篱笆和红草莓,诗人触发了无限的诗意,仿佛穿越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间历程,回到了她的童年的幸福时光,充满了创造的发现和美感。”概言之,教学用书将该诗的主旨定位为对童年幸福时光的回忆。笔者以为这样的解读值得商榷。   首先,这首诗所选择的童年生活并非是“幸福的时光”,一个完全有能力爬过篱笆去摘取“真甜”的草莓的孩子,却因为怕弄脏围裙遭上帝责骂而忍痛割爱,这是一种遗憾,一种无奈,一种沮丧,这样的童年生活能算是“幸福的时光”吗?另外,教学用书本身也认为作者狄金森“努力挖掘人们内心深处的隐秘,她的诗是内心感受的外化”,“抒发了她对人生、爱情、艺术、死亡等方面的见解,寄托了她个人的情感。《篱笆那边》就是代表作之一。”这段介绍对狄金森的诗歌作了较高的评价,将狄诗创作的主旨概括为深刻而独到的人生见解、艺术见解。《篱笆那边》既是其代表作,其主旨绝不可能只是回忆童年幸福的时光,而是别有怀抱。笔者在深入研读该诗的基础上,对其主旨作了如下的探讨。   对草莓的正确理解是解读诗中内涵的前提。   诗人之所以选中草莓作为诗歌主体意象,是因为草莓本身色泽鲜艳,圆润玲珑,在外形上给人以美感,味道酸甜可口,是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诗人选择草莓作为孩子寻觅、追求的意象正是缘于草莓的美好可爱。“我”发自内心地赞叹道:“草莓,真甜!”这极具诱惑力的草莓,在诗中已不仅仅是一种水果了,它已被诗人抽象为孩子追求的世间美好事物的象征。“我”内心深处渴望着“真甜”的草莓,而“我”又是有能力爬过篱笆的――“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然而,诗的第二小节笔锋一转:“可是,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我”竟然不愿意爬过!从这一矛盾的分析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我”在追求美好事物的过程中还不能完全抛开顾虑,其根源在于“脏了围裙”而招致 “上帝”的责骂。诗中的“脏了围裙”不是写实,而是指一种不合常规的行为、离经叛道的思想,“上帝”所不能容忍的正是这一点;诗中的“上帝”这一特定形象则是权威的代表,是正统思想的化身,是别人思想行为的禁锢者,是以自身刻板僵化的理念来扼杀世间美好事物的冷面统治者。“我”的矛盾是“我”受着种种清规戒律的束缚的结果,现实生活中不正是如此吗?追求个性的自由却不得不受着传统道德的束缚,追求事业的创新却不得不受着传统观念的禁锢。狄金森用平实的语言、寓言式的故事表达的却是深刻的人生见解。   狄金森的深刻还不仅于此。   作为正统思想的化身、专司禁锢别人思想的“上帝”居然“也会爬过去”!其前提是“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以此为前提正是诗人的匠心所在。孩子是天真烂漫、纯真无邪的,孩子对美好事物有本能的向往与追求,“上帝”如果能抛开至高无上的权力,抛开一切清规戒律,找回天真烂漫的童真,恢复纯真无邪的本性,那么,“上帝”自然也会爬过去追求世间美好的事物。其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帝又何尝不是被禁锢者呢?狄金森对人生的见解何其深刻!   综上所述,这首诗不仅抒写了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以及这种追求所遭受到的来自传统理念的压制和打击,更揭示出作为传统理念的代言人的“上帝”,只要他愿意抛开一切束缚,走下神坛,他也会按自己的本性自主行事,去追求心目中美好的事物。诗人由此深刻地启示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本是人性的本能!   这是一首集哲学和文学于一身、融理性和情感为一体的哲理诗,其价值在于悟性的启迪,学习时应由诗的表层意象入手,展开联想,逐层深入,最终才能真正理解诗歌中包容的深刻寓意,切不可作机械的、浅层次的解读。另外,哲理诗总会给读者留下思索的空间,留下某种不确定性,正如美学家朱光潜先生所说:“言是有限的,意是无限的。”
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年12月10日——1886年5月15日),美国著名女诗人。1830年12月10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当时还是个小镇的艾默斯特;在艾默斯特学校受完中等教育又入芒特霍利约克女子学院就读不足一年。从25岁开始,弃绝社交,在家务劳动之余埋头写诗;到1886年5月15日,由于肾脏疾患而在昏迷中离去时,已给人间留下了自成一格、独放异彩、数量可观的诗篇。 在她生前,她的诗只有10首公开发表过;其余的都是她死后30年内由亲友整理、结集,陆续出版的。 她的诗公开发表后,得到了越来越高的评价。除了20世纪30年代由于评论界派别之见而一度有过分歧之外,经过半个世纪反复品评、深入研究,狄金森作为对美国文学作出了重大独创性贡献的大诗人的地位已经确立。有人断言她是公元前7世纪莎弗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有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几乎在任何一部美国诗文选集中,狄金森的诗都占有显著的地位;她的诗拥有众多的读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惠特曼的诗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 狄金森对诗歌的传统规范表现了不驯的叛逆姿态。狄金森倾向于微观、内省,艺术气质近乎“婉约”。 她写爱的萌动,爱的燃烧,爱的丧失,有甜而不腻的喜悦,炽烈而蕴藉的吐露,苦而不酸的沉痛,绵绵难绝的长恨。爱,是她诗歌题材的重心,写来清新别致。 她写自然如家园。常有细致入微、准确生动的描绘。有些平凡的景象,在她笔下总能使人感受到一种无可置疑,确实存在,而又不曾为常人意识到的美。 她爱生活和生命,试图多侧面、多层次地探索、解释和表达生的意义。 她写死亡,不同凡响,尤其和流行的感伤滥调大异其趣。她的死亡诗,很有点一死生、齐彭殇的味道,却又不完全是,因为她虽不畏死,却更眷恋生,一想到生活,就能使她“心醉神迷”。 她的思辨能力和想像力一样强,她写哲理精辟深邃,警句连篇,耐人寻味。在一般情况下,她的理念总是带有可感知的特征,总是以有尺寸、有音响、有色彩、有质感的形体出现;但是她也不避抽象。 狄金森可以说是灵魂风景画的丹青妙手,但也不排斥政治性的重大题材。她在相对意义上的内向,不是自由的选择,而是她那基本上作为家庭妇女狭窄的生活圈子强加给她的无可奈何的限制。 她的语言,一洗铅华,不事雕饰,质朴清新,有一种“粗糙美”,有时又如小儿学语那样有一种幼稚的特色。在韵律方面,她基本上采用四行一节、抑扬格四音步与三音步相间,偶数行押脚韵的赞美诗体。但是这种简单的形式,她运用起来千变万化,既不完全拘泥音步,也不勉强凑韵,押韵也多押近似的“半韵”或“邻韵”,有时干脆无韵,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一种具有松散格律的自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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