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券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

B. 债务凭证
a.银行券 银行券(bank note)是由银行(尤指中央银行)发行的一种票据,俗称钞票

银行券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

2,什么是银行券理论

银行券理论---- 最古老的负债理论,商业银行以贵金属做准备发行银行券,银行券的数额与货币兑现准备的数额之间的比例视经济形势而变动。该理论的核心是强调负债的适度性。

什么是银行券理论

3,银行券的产生

银行发行的可以发挥货币功能的信用工具。早期银行券由商业银行分散发行,代替金属货币流通,通过与金属货币的兑现维持其价值。中央银行产生以后,银行券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金属货币制度崩溃后,银行券成为不兑现的纸制信用货币。

银行券的产生

4,朝鲜银行券的收藏价值及价格

你说的是图上这种吧?淘宝上卖160-180元一张。 大韩民国于1948年成立,1949年起开始发行纸币,各版本如下: 1949年A版:5, 10, 1000元(朝鲜银行券) 1949年B版:5, 10, 50元(韩国银行券,下同) 1950年版:100, 1000元 1952年版:500, 1000元 1953年版:1, 5, 10, 100, 1000元 1953-58年版:10, 10, 100, 100, 500元 1957-60年版:100, 1000元 1958-62年版:50, 500, 1000元 1961-62年版:100, 500元 1962-69年版:10, 50钱, 1, 5, 10, 10, 50, 100, 100, 500元 1965年版:100, 100, 500元 1969-73年版:50, 5000, 10000元 1973-79年版:500, 1000, 5000, 10000元 1983-94年版:1000, 5000, 10000, 10000元 2000-02年版:5000, 10000元 2007年版:1000, 5000, 10000元

5,什么是债券银行券

 债券(Notes)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银行券 由银行发行的信用工具,经历了由兑现到不兑现,分散发行到集中发行的过程 银行发行的代替商业票据流通的银行票据。是一种最典型的信用货币。它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中产生,以银行贴现商业票据的方式发行出来,以商业票据流通为基础。在商业票据未到期时,票据持有人因某种原因需将商业票据变为现款,就到银行去贴现。而在银行没有现款支付给票据贴现人时,就用自己发行的票据(即银行券)代替私人商业票据。持票人凭银行券可以随时兑现。银行券具有黄金和信用双重保证,因而得以广泛使用。银行券的发行,不仅可以使银行能够超过其实有资本数量来扩大信用业务,而且可以满足商品生产发展引起的对货币的追加需求。

6,什么是银行券

银行券 bank note 银行发行的、用以代替商业票据的银行票据。一种信用货币。产生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以商业票据流通为基础。在商业票据未到期时,票据持有人因某种原因需将商业票据变为现款,就到银行去贴现。而在银行没有现款支付给票据贴现人时,就用自己发行的票据(即银行券)代替私人商业票据。持票人凭银行券可以随时兑现。银行券具有黄金和信用双重保证,因而得以广泛使用。银行券的发行,不仅可以使银行能够超过其实有资本数量来扩大信用业务,而且可以满足商品生产发展引起的对货币的追加需求。
 债券(notes)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银行券 由银行发行的信用工具,经历了由兑现到不兑现,分散发行到集中发行的过程 银行发行的代替商业票据流通的银行票据。是一种最典型的信用货币。它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中产生,以银行贴现商业票据的方式发行出来,以商业票据流通为基础。在商业票据未到期时,票据持有人因某种原因需将商业票据变为现款,就到银行去贴现。而在银行没有现款支付给票据贴现人时,就用自己发行的票据(即银行券)代替私人商业票据。持票人凭银行券可以随时兑现。银行券具有黄金和信用双重保证,因而得以广泛使用。银行券的发行,不仅可以使银行能够超过其实有资本数量来扩大信用业务,而且可以满足商品生产发展引起的对货币的追加需求。

7,银行券有什么作用

使信用活动得以进行并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  (1)按信用形式划分,可分为商业信用工具,如各种商业票据等;银行信用工具,如银行券和银行票据等;国家信用工具,如国库券等各种政府债券;证券投资信用工具,如债券、股票等。  银行信用工具 有银行券和支票。在商业票据流通的基础上,为满足生产发展和信用要求,扩大对贴现业务的需要,首先产生了银行券。它是由银行发行、用来代替私人票据、具有不定期性质并随时保证兑现的债务凭证。随后,在银行存款业务的基础上产生了支票形式的债务凭证。支票是活期存款存户对银行发出的一种支付通知,有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现金支票(可支取现金)、转帐支票(又称划线支票,专用于转帐)和保付支票(银行确认兑付)等多种形式。借助于支票,银行可以超越自有资本和吸收资本的总量扩大信用。当支票被存款人用来提取现款时,只作为一种普通信用凭证发挥职能。但是,当被存款人用来向第三者履行支付义务时,就成为代替货币发挥流通与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了。支票流通的比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银行业的发展而大大超过银行券流通的比重。支票流通在节省现金方面起着巨大作用,由此推动了非现金结算制度的形成和票据交换所的出现。此外,本票作为由出票人本人付款的票据,也是银行信用的一种重要工具。  国家信用 主要工具是政府债券,其中国库券是由政府发行的一种筹借短期性借款的证书;而公债券则是政府为取得长期借款向债权人开具的债权凭证。国家信用债券的持有者除定期向债券发行者取得利息外,到期还要收回本金。  社会信用和股份信用工具 主要有股票和公司债券。股票是按股份制形式组织起来的企业用来筹集自有资金而发行的代表企业管理权力并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所有权证书。股票持有者可以将股票转让给他人,但是无权向企业要求退股。股票有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两种,普通股票的股息随企业利润的变动而变化;优先股票的股息则是固定的。公司债券是股份制企业为了筹措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权证书,持券人每年可以依票面规定的利率从企业取得固定利息,到期时企业应向持券人偿还本金。  一般情况下,商业信用工具和银行信用工具都可以在市场上直接流通;而国家信用工具和社会股份信用工具作为有价证券不能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但作为有价证券本身具有价格,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  (2)按期限划分,可分为长期、短期和不定期信用工具。长期与短期的划分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一般以一年为界,一年以上的为长期,一年以下则为短期。短期信用工具主要是指国库券、各种商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等。西方国家一般把短期信用工具称为“准货币”,这是由于其偿还期短,流动性强,随时可以变现,近似于货币。长期信用工具通常是指有价证券,主要有债券和股票。不定期信用工具是指银行券和多数的民间借贷凭证。  商业信用工具 主要是商业票据。它是在商业信用中, 表明债务人有按照约定期限无条件向债权人偿付债务的义务的合法凭证。商业票据有期票和汇票两种。期票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发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支付款项的债务证书;汇票是债权人签发给债务人令其支付一定款项给第三人或持票人的支付命令书。商业票据可以经过背书等手续在一定范围内流通,一般由持票人提请银行贴现,以取得现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期只有银行信用,信用工具单一,并且禁止流通,不开展贴现。1979年后,在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信用工具逐步趋于多样化,贴现业务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并有步骤地开放证券市场,开展证券转让业务。截至1991年,可上市转让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债券、股票两大类。上市债券主要是对个人公开发行的国库券、基本建设债券、重点企业债券、保值公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大额可转让存款单等,股票市场主要集中在上海和深圳。
和发票差不多
 债券(notes)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利息证券。 银行券 由银行发行的信用工具,经历了由兑现到不兑现,分散发行到集中发行的过程 银行发行的代替商业票据流通的银行票据。是一种最典型的信用货币。它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中产生,以银行贴现商业票据的方式发行出来,以商业票据流通为基础。在商业票据未到期时,票据持有人因某种原因需将商业票据变为现款,就到银行去贴现。而在银行没有现款支付给票据贴现人时,就用自己发行的票据(即银行券)代替私人商业票据。持票人凭银行券可以随时兑现。银行券具有黄金和信用双重保证,因而得以广泛使用。银行券的发行,不仅可以使银行能够超过其实有资本数量来扩大信用业务,而且可以满足商品生产发展引起的对货币的追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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